名次 |
獎勵對象 |
獎勵金額 |
敘獎 |
---|---|---|---|
第一名 |
學 生 |
壹仟元 |
大功壹次 |
指導老師 |
|
||
第二名 |
學 生 |
捌佰元 |
小功貳次 |
指導老師 |
|
||
第三名 |
學 生 |
陸佰元 |
小功壹次 |
指導老師 |
|
||
第四名以下有獎狀可以證明者(如佳作、入選等證明文件) |
學 生 |
肆佰元 |
記嘉獎 |
指導老師 |
|
||
團體組(二人以上參加)成績優異 |
學 生 |
獲得前列名次,記功按前列標準敘獎,獎金則按前列標準酌情加倍後均分 |
|
指導老師 |
按前列名次獎金發給,如有二名以上指導老師,則獎金平均分配 |
||
備註: 1.教師親自參加比賽得勝者,按前列指導老師標準發給獎金。 2.所參加比賽如果不以ㄧ、二、三名為取捨標準,而以優選、佳作等為標準時,則查明後按前列標準獎勵。 3.參加比賽隊伍太少(六隊以下),獎金折半發給。 |